《七罪追緝令》真人真事部份
電影《七罪追緝令》(암수살인, 2018年)是真人真事改編電影,那真實案件中又是如何呢?
電影原型人物
全州廣播(전주방송,英文縮寫:JTV)有個節目是《그것이 알고싶다》(直譯為:我想知道它),會播出一些歷史重大犯案,就曾播出過這個案件。
- 類似台灣的《法眼黑與白》(2010年~2015年)、《台灣啟示錄》(2007年起)、《重案搜查線》、《重案追緝令》等節目
犯人李東紅/이두홍(化名,音譯)在2010年因殺害夜店酒吧女服務員而被判15年有期徒刑。他在監獄中寫了封信給當時是緝毒隊的刑警金正洙/김정수,金正洙去監獄探視李東紅時,他寫了2張 A4 紙的犯罪自白書,上面共高達11個案件,並說『這是我送你的禮物,你有勇氣揭發它嗎?』。
電影中:
- 刑警名為金亨珉/김형민,是緝毒隊刑警。
- 犯人名為姜泰伍/강태오,殺害女友,被判刑20年,自白書中寫著7件犯案。
金正洙成立了自己的調查總部,開始調查自白書上的名單,每週都會去探訪李東紅,從他那邊得到情報,但這些情報有真有假。
金正洙在名單上第一件謀殺案中發現一個熟悉的名字 신순임,她於7年前失蹤(2003年6月),當時警方曾調查李東紅,但缺乏實質證據而釋放,由於沒找到屍體。後來金正洙在李東紅提供的資料下,警方真的在山中找到7年前失蹤女性的遺體,所以這是個「犯罪黑數」。值得一提的是,這個名字被李東紅寫在第二件謀殺案中。
- 片名中《암수살인》的「암수」,可以指「男性女性」,也可以指源於中文的「黑數」。
- 電影有把被害者姓名故意被錯置這點演出來。
此時李東紅卻開始否認他的自白,聲稱自己只是幫忙埋屍而非殺害對方,並強調自己沒有理由殺害對方,因此警方只好重啟調查別的線索。
- 知道真實事件後,才能理解電影中為什麼有些看似無太大意義的劇情(電影中強調泰伍自己只是協助埋屍),原來是電影想把這些觀眾熟悉的元素都放到電影中。
李東紅後來又陸續寄了幾封信給金正洙,表示自己的說詞有的真實,但也有虛假的部份。似乎把這行為當成是與警方的鬥智。
- 電影亦有呈現這部份
後來警方調查發現他曾在入獄前對前妻施暴,甚至還把妻子監禁起來。妻子在受訪時表示,若當時她沒有成功逃出丈夫的監禁,說不定第一個受害者就是她自己。
- 電影中泰伍兩任女友都被他殺了,沒提及結婚(妻子)部份,有做改編。
警方在調查李東紅的過程發現,他是個缺乏自信的人,不能忍受別人無視他,他也專挑女性下手(自白書中11名受害者只有一名男性,其餘皆為女性),藉由施暴來彰顯自己的能耐。除殺害同居人外,之前在開計程車時也因為與酒醉的女乘客發生口角而把對方殺害。
警方也發現自白書上11起謀殺案,有5個案件包含關鍵字計程車。其中第9起案件(殺害女乘客)描寫的最具體,李東紅也承認這起犯罪,但不說受害者是誰、何時殺害,只給出地圖讓警方去自行大規模挖掘屍體。
- 他不能忍受別人無視於他這點有在電影中被呈現:酒客喝醉撞到他沒道歉,他就把對方殺了。
- 專挑女性、家暴、開計程車時殺害起口角的女乘客這些都有在電影中被強調。
真假參雜的說詞把警方耍得團團轉,李東紅因疾病纏身,於2018年7月在獄中自縊身亡,自白書中提到的許多案件至今都還有未解開的謎團。
至於為什麼金正洙會選擇調查這個案件,他曾說:想到受害者當時的恐懼與無助,就認為無論如何都一定要給他們一個交待。
- 片尾跑演職表前有字卡講到這件事,但印象中沒提到是因為疾病纏身一事。
- 金正洙的說法在電影中有被強調出來。
電影《七罪追緝令》上映前,實際受害家屬曾申請禁止令,並不同意電影拍攝。
- 對許多受害家屬來說,電影上映可能會造成他們被迫勾起傷心往事,許多人都不願意看到事件再度被提起。我能稍微理解這種情緒,但我也認為這類案件不管是翻拍、被做成專題報導,除了滿足觀眾的好奇心外,多少都會有些正向意義,像是鼓勵員警認真辦案(正義終會被伸張、讓民眾知道員警辦案困難處在哪)、民眾可預防把自己置身危險處境中等等,這就像《意外》(Three Billboards Outside Ebbing, Missouri, 2017年),並不是每個人都會選擇破案來實踐正義,也有人會偏向以逃避的心態(但這並不該被苛責)來面對過往的傷害,沒有誰對誰錯,就是每個人處理事情的價值觀與想法不同而已,保護自己不會是一種過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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