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最重要的東西,是什麼?
想了十幾年了,我歸納出一個比較大體的答案,
對我而言,人生最重要的東西,就是
快樂!
人窮極一生在追求的東西,就是快樂。
肚子餓了,為什麼要吃飯?
除了生理上的需求外,還有別的原因嗎?
一天只吃兩餐應該餓不死人,但是肚子餓很不舒服,
吃了,你就可以脫離那種感覺,甚至會是一種快樂。
那吃營養的東西就好,幹麻要每天換不同的東西來吃?
因為同樣的東西吃久了會膩,吃不一樣的會讓人快樂。
為什麼我們要休息,要放鬆,要舒壓,
除了生理需求外,維持在快樂的心理狀況下,應該是人類的本能所致。
為什麼我們需要愛情,需要親情,需要朋友,需要成就感,需要這些零零總總的東西?
除了心理需求外,那是不是也是因為有了這些東西,我們會感到快樂?
驅使你去作一件事情的可能性很多,但絕對沒有一個原因會是“不快樂”。
看起來這些話簡直就是理所當然的屁話,但是有幾個人,是讓自己一直快樂呢?
為什麼我們會“不快樂”?
勢必是有些東西想不通,所以我們不快樂了,
這些東西,我暫時把它叫做人的“盲點”。(改天再來寫一篇關於人的盲點這東西)
我們知道,很多時候,一件事情,用不同角度去看,會有不同的感受。
最常被舉出來的例子,就是半杯咖啡。
半杯咖啡,
有人覺得真糟糕,我只剩半杯,
有人覺得真好,我還有半杯。
每個人個性不同,有些人本來就樂天,有些人本來就悲觀,
樂天的人沒資格去罵悲觀的人,因為每個人個性、環境、經歷不同,
你不見得能體會悲觀的人的狀況,我只知道沒有人願意自己是悲觀的。(這是種無奈,另一個我很想寫的東西)
然後,人生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東西,叫做“自我”。
把“自我”拿來跟“快樂”作連結,你會發現,只有做“自我”才會快樂。
但有時候我們有些缺點,這些缺點是別人不喜歡的,
悲觀、優柔寡斷、自私、膽小、懶惰、脆弱等等…
偏偏你又是這樣的個性,那“自我”與“快樂”就會有衝突了。
如果一些小小的缺點那還無所謂,嚴重一點的缺點可就會產生問題了。
假設我很“悲觀”,但是沒有人希望我“悲觀”,
如果硬要我改變“悲觀”,除了很難改變外,還會更不快樂。
這也是為什麼,我們覺得想幫別人改變他的缺點,是對他好的事情,
但是對方卻不肯改變,還討厭我們的原因。
解決之道,就是當事人自己試著去突破這象牙塔,突破這盲點。
假設你無法去突破這個盲點,
那我建議你,請你“認同你自己,認同這個缺點”。
我有個朋友,他的行為總是不被認同,他討厭這樣的自己,
我告訴他,如果今天,假設在同樣的個性、環境、際遇、運氣下,
我相信“每個人”都會做出相同的決定。
既然是這樣,大家都一樣,那你幹麻覺得你自己不好,然後讓自己不快樂?(附註零)
他們不是你,無法用你的個性、經歷、環境、甚至是智商的狀況去模擬想像你的情形,
他們說的話,罵你的話,都不全然是那麼的公正或正確的,沒有資格這樣去罵你。(附註一)
當你無法改變這四個變數其中的一個時,請你試著認同自己,喜歡自己。
或許這樣一來,每個壞人都認同自己,認為自己沒錯,
似乎不妥。
但是,那又如何?
如果無法改變一個人,只有在最壞的狀況,去找最好的方法。
時間,會是所有東西的變數,
喜歡自己的你,會遇到不同的人,會有不同的際遇,
這些人,或許會改變你的個性,然後環境也改變了,
運氣更是會輪流轉的,四個都改變了,說不定問題就解決了,
但是前提,請讓自己先快樂。(附註二)
快樂當然要仔細來說,還會有很多問題是相關的。
快樂通常伴隨一個東西而來,那個東西叫做“慾望”。
慾望達成會讓人快樂,但是,
慾望達成那一瞬間,慾望雖然會消失的無影無蹤,
然後,動力也跟著消失了,然後再帶來更大的慾望。
試著去克制不該有的慾望,去學會滿足。
這樣的話,慾望帶來的才不會是傷害(不管是傷害你還是傷害別人),而是快樂。
快樂當然也不可能隨時都有,所以有時候要先苦後甘,
有時候要拿捏,這些不是這篇文章的重點。(重點是快樂不能建築在別人痛苦上)
我只是希望,大家都是會隨時快快樂樂的那個人。
人生沒有什麼好追求的,
你談過多少戀愛,你有多少錢,你拿過多少獎狀,你爬到什麼位階,
這些在過了某個階段後,都只會是“口頭中的當年勇”,
唯有快樂,是真的可以陪伴你一輩子的。
☆☆☆附註:
但是你們不要拿這篇文章去告訴自己,只要我快樂,有什麼不可以。
我說的是一種持續性(一輩子)的快樂,不是短暫滿足慾望的那種快樂!
附註零:
用最難聽的說法就是,每個人都是一樣的濫,只是他的環境有沒有把他壓縮很慘的狀況而已;
沒有食物的人跟有食物的人,不能用他有沒有搶劫來他的判斷品格,因為環境不同;
樂天的人跟悲觀的人,不能用他們看事情的態度來評斷他們對錯,因為個性不同;
運氣好的人跟運氣差的人,不能用開不開心去批評他們的個性,因為運氣不同;
所有條件都相同下,每個人的決定不會有差別到哪裡去,
所以,別怪自己,那不全然是你的錯。
附註一:
現在很多人年紀稍微大一點的都在罵七年級是草莓族。
我這樣假設,五年級、六年級、七年級各有有一百萬人,
七年級其中有80萬人是草莓族,五年級、六年級只有1萬不到,
七年級這些人被五年級的人罵是草莓族了,
我覺得很不公平,這些五年級的人沒資格去罵那些七年級的!
為什麼?
我們把這一百萬人的五年級,全部拉到二十年後出生,
你覺得會有多少人是草莓族?
1萬不到?
不太可能,我覺得還是會有80萬左右的人是草莓族,
因為這是整個大環境問題,人的變數反而沒那麼大。
假設這論點沒錯,草莓族(五年級)還敢罵草莓族(七年級),這真的好笑了。
你的個性,絕對跟你成長環境、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、資訊取得來源跟內容都有關,
抗戰時期出生的人不會沉迷網咖,因為他們欠缺的是物質,是吃飽;
但是現在人相較下要吃飽絕對還不成問題,所以他們能追求精神享受、娛樂。
所以不同環境出生的人,你憑哪一點去罵別人?
罵能幹麻?
若只是滿足那微不足道的優越感,還是算了吧,這樣於事無補。
要就一起想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,而不是說風涼話只會罵別人。
事情的發生是要去解決,不是罵一罵,然後改變不了半點事情。
附註二:
舉這個例子,是想泛舉所有每個人討厭自己個性的那部分,
可能是自私、脆弱、偽善等等等…
我想說的事情其實是一個“真我”的問題。
撥開層層枷鎖後,人都很自私、脆弱、偽善、甚至是犯賤,
或許今天環境、天份、個性可以讓你去避開這些缺點,
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好的環境、天份、個性。
舉個例子,
很多人個性很好,不會去欺負人,但是他生活在軍中,
他就開始必須得去當個壞人,兇別人或甚至去欺負別人。
為什麼?
那是因為他以前的環境不用逼迫他去這樣做,
當有長官給你的壓力,當你不欺負人就會被欺負時,又另當別論了。
或是另一個大家都知道的,一個平時不會去偷竊的人,
在新訓中心到最後,每個人東西不見,就去幹別人的。
為什麼?
平時他沒有壓力,他受到道德的枷鎖,他可以選擇不偷竊。
但是當你東西被偷得罰錢,得被罵,全副武裝罰站,超出你能負荷時,就另當別論了。
有時候,當你不認同你自己時,討厭你自己時,
我真的覺得,你不需怪你自己,那不完全是你的錯,不要討厭自己。(相對的也不全然是環境的錯)
我真的覺得,沒有人想當個壞人,沒有人想當個不受歡迎的人,
只是有時候他們真的改變不了,我們如果再去罵他們,那只會讓他更嚴重。
如果認同他們,如果他們認同自己,再慢慢去找出解決問題的可能性時,
是不是比較有可能解決這些問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