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小屋》三兆位一體

小屋.jpg

《小屋》The Shack

作者:William Paul Young(威廉.保羅.楊)

譯者:陳敬旻

出版:2009年05月26日(寂寞)


麥肯帶著三個心愛的孩子在暑假結束前到山上露營,開心的假期正要結束,卻赫然發現小女兒蜜思失蹤了!經過警方地毯式的搜尋,最後只在一棟山間小屋發現了蜜思血跡斑斑的紅色洋裝……

事隔三年半,蜜思遇害的「巨慟」仍籠罩在麥肯心中。在一個郵差無法送信的暴風雪天,麥肯竟在自家門前的信箱中發現一封署名「老爹」的信,信中只邀請他週末到「小屋」碰面。「老爹」是麥肯妻子小娜對上帝的暱稱,而「小屋」則是他回憶中的至痛。這是某人開的一場惡意玩笑、殺害蜜思兇手的邪惡計畫,還是上帝真的送來了一封邀請函?

困惑、痛苦與憤怒的麥肯,決定獨自踏上重返小屋的旅程。不料在那兒等著他的卻是……他在小屋到底遭遇了什麼事?這一切跟蜜思、「老爹」又有什麼關係?

(書背上介紹)


【心得區】

必須先說明的是,這是一篇由三兆人所共同寫出來的心得。

即使是翻譯過的《小屋》,也能看出它那用了相當文學式的筆法在描寫。這類的文學表現手法最怕無病呻吟,流為詞藻華麗而無實質內涵,地上的一顆小石頭在作家的眼中總是有著一百個宇宙那麼大。

細膩的筆法敘述著主角帶著孩子去露營,小女兒卻被連續殺人魔綁走,警察查了現場與透過目擊者的描述,追蹤到兇手可能的逃逸方向,在看似細膩的描述警察辦案後,一件沾滿女孩鮮血的洋裝在小木屋被發現了,但從此之後案情就一直沒有進展。而多年後,主角來到當初女兒被殺害的小屋中,喔,天啊,劇情有了一兆五千六百四十七度的轉變。

他在這遇到了三位人!而這三個人都是耶穌。我們都知道耶穌在教徒眼中是三位一體的,這本小說賦予了耶穌三個鮮明的外在,就像那些走在路上我們會看到的路人形象。他們開始討論起耶穌為什麼無法再出現在世人面前並給予幫助(信徒最大的懷疑),這一段內容我原以為幾篇就會結束,沒想到翻了好幾篇之後卻還是在討論耶穌。我有種被騙的感覺!!

這就好像在看迪士尼卡通時,海中的小丑魚一開始悠遊在大海中,故事都圍繞著有趣的海洋生物,然後有一天牠不小心游到馬桶上時,突然看到了這家人的生活,那房間正上演著一位日本女孩大戰三位黝黑外國人,然後接下來的劇情全是姿勢上的變換,整整佔了整部電影的三分之二,而之後的劇情跟魚類或是卡通再也扯不上關係。而這本書就是這樣的前後不一,尤其從封面或是前面幾頁看來都是推理或驚悚類型的小說,沒想到卻是不折不扣的傳教書!

而對於三位耶穌與主角的對話,把人搞得精神很錯亂,卻無內涵可言,跟小孩說謊前後不能連貫一般。我勉強翻到130頁就看不下去了,這還是我第一本完全看不下去的書籍。這類言論在東扯西扯下看似有道理,但其實毫無邏輯。如同我一開始說的,這篇心得是由三兆人所共同寫出來的心得,而這三兆人當中的第一位作者,是地球時間2010年6月9號10點03分12秒又過了0.000001秒的一個叫做小豪的傢伙。而再又過了0.000001秒後的小豪是第二位作者,又過了0.000001秒後的小豪是第三位作者,一直到3兆個0.000001秒之後的小豪是第三兆位作者。或許你們會問說,這不是同一個人嗎?

首先這三兆位作者完全不是同一個人,他們活在不同的時間點上,而且在宇宙中的絕對位置也不一樣,不管是x軸、y軸還是z軸。再者仔細去分析兩者的差異的話,前者的第1根到第10萬9千3百零3根的頭髮長度也是不一樣的,另外還有腳指甲、手指甲及其他39457個不同之處。沒錯!這個看似一個個體的小豪,其實是三兆位一體的存在。他以各種型態顯示在宇宙間各角落,若以凡人狹隘的眼光看來,他只有存在於那個小小的島嶼之上,但若用宇宙中的絕對位置看來,他簡直無所不在啊。

恩,就是這種荒謬的感覺。

得了吧!


《小屋》

原著《The Shack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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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Responses

  1. 訪客表示:

    哈~ 我也是我也是! 這本書從花蝶租來時我是想好好把它看完的,但..我真的很努力了。你把書裡讓人受不了的地方講得很精闢。我想用這種方式傳教應該會超級失敗吧?
    最近看了一本書"哭泣的樹",前面也是講小孩被謀殺後父母的憤怒、絕望,到後面有很大的轉折,整個就是比"小屋"好看一百萬倍,但好像賣的遠不如"小屋"…真是的..

  2. dinosaurs表示:

    這位訪客您好,小孩被謀殺,這種劇情最近好像很多,蘇西的世界好像也是,不過我看電影是覺得還好,小說我還沒看過。至於您說的這本哭泣的樹,有機會的話我會去找來看看,謝謝你。

  3. 訪客表示:

    蘇西的世界我看的是書,那時候電影還沒拍出來,覺得也還好,所以電影就省了。小說若好看,翻拍的電影未必能及,但小說若本來就普普,我想很難靠電影翻盤。 哈利波特系列就是阿,書很好看,但電影我只看了一兩集吧?

  4. dinosaurs表示:

    聽你這麼說,我倒是想起一本電影拍得比小說更吸引人的作品:《香水》。不過這部電影評價很兩極,我個人是很喜愛啦。:P
    正常來說,電影的確很難表現的比小說好。一來是因為內心戲變成要用演得,二來,每個人心中的想像力本來就不同,小說會以讀者本人最佳的效果去想像(譬如說:女主角真是國色天香,讀者腦袋中就有畫面了,但要拍電影,卻不見得能找到人人喊好的女主角)不過電影的好處就是輕鬆欣賞,聲光效果,各有利弊。^^

  5. 訪客表示:

    嘿~ 真的耶~ 香水我是先看了電影,覺得超好看的,後來想看書,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先看了電影,變的沒耐心一頁一頁的爬文嚼字的看,後來書始終沒看完。…這樣想起來我半途而廢的書好像也沒像我以為的那麼少。小說的《香水》好像文學氣息好濃厚阿~大概我比較沒氣質吧! 電影的《香水》不疾不徐的步調很美。看小說需要比較多專注力,不過比較自由,喜歡的部分可以照自己的步調慢慢看,慢慢想,愛看多久就看多久,看電影雖比較輕鬆,不過一切都要壓縮在兩個小時左右的片長裡,好像會很忙很擠。看哈利波特電影時我就是這樣的感覺,總覺得在趕時間。

  6. dinosaurs表示:

    哈利波特超趕的啊!前天跑去看死神的聖物,真的得看過小說再去看電影才看的懂。:P

  7. Mrs.Yu(魚丸媽)表示:

    我是被簡介所騙才從圖書館借回家,還以為是犯罪小說…通常我一剛開始看就會努力看到結局,但這本書真的是我少數看不下去的書…到底為何暢銷?!

  8. dinosaurs表示:

    基督教信仰在外國有其龐大的信徒,我想會是這本書熱門的主要原因。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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