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模倣犯》影評:喜歡玩弄他人的殺人犯
模倣犯(日本, 2002年) / 模倣犯(台灣) / Copycat Killer(英文)
日本作家宮部美幸於2001年推出的代表性小說,於2002年翻拍成電影,2016年翻拍成電視劇。
小說的評價很好,電影版在日本上映時雖有100萬的觀影人次,但評價不佳,看過小說的觀眾認為電影跟小說是天差地別的作品,沒看過小說的觀眾則普遍反應看不懂。
觀影情報
- 上映:待查
- 片長:124分鐘
- 級別:待查
- 評分:@IMDb(5.2/1百+)、@豆瓣(6.0/8百+)、@爛番茄(無)
- 官網:電影預告、臉書
- 片尾:無,演職表約4分12秒
- 露點激凸:有幕裸露胸部的畫面,約1秒。[附註1]
附註1:沒查到這部電影在台灣戲院是否有上映的資訊,劇中有裸露、爆頭、囚禁的畫面,但DVD分級卻是保護級而已。
(以下心得談及劇情,會影響您觀賞電影的樂趣,建議看完電影再看)
題材:小說改編電影、連續殺人魔、囚禁、被害者家屬;豆腐店、計程車、車禍、警察局、榻榻米店、銀色暖暖貼(?)、明信片、瓦斯塔、牛排、流星、校園霸凌、球棒、棒球打擊姿勢、玩具火車軌道、理髮店、釣魚、鳳梨、離婚、親人過世、草莓、魚、狗、喪家(忌中)、快遞、咖啡廳、照相機、犯罪直播、CD Phone(?)
電影背景:東京台東區大川公園、橫濱貝雪登飯店、沖繩、東京、冰川高原車站(虛構?)、龜有車站、銀座和光百貨公司(?)
影評
觀影感受
我沒看過原著小說,之前在閱讀文章時常看到這部作品被提及,後來在逛影碟出租店時看到架上有這部電影,就直接租來看了,若事先知道評價我應該只會看小說。以下為沒看過小說直接看電影的感受。
角色介紹不夠清楚
電影大致上分成前後兩段,前段以大眾/受害者的視角描寫,後段則以兇嫌/受害者家屬的視角呈現。
在看前半段時會搞不懂誰是誰,尤其新聞報導兇嫌名字時很快帶過,根本來不及記住名字,隨後那段幾個角色的名字相近:浩美、明美、由美子、和明,還有浩一,在小說中或許這些名字是慢慢出現,讓讀者有時間記住誰是誰,但在電影中真的蠻容易混淆的。
其次是我不太會認臉,尤其滋子、真智子、鞠子、由美子都是短髮,單純靠畫面我根本無法瞬間理解誰是誰,都是靠當下的場景、與之互動的角色(像是主編、昭二、義男)以及角色間的對話去理解該角色是誰。
雖然整部電影看完後,自認是沒有誤解哪段劇情或認錯人,但對我而言這部電影不太親切就是了。
很多劇情讓人一頭霧水
1, 鞠子被殺害前要求犯人別讓爺爺知道她正要去哪裡?(看那簡訊的內容比較像是去男友家,但這有什麼不能讓爺爺知道的,看劇情比較像是從是援交之類的。)
2, 常在劇情畫面中跑出文字,像是和平襲擊運鈔車,截走三億圓、和平在里斯本奪警車逃走,這些我就看不太懂。
另外在播出新聞時,會有很多「代號」的發言,感覺像是「網路評論」,會覺得這部分可以表達的再清楚一點。
3, 只有要星空畫面的都會有流星,像是有幕東京某百貨(應該是銀座和光百貨公司)的畫面,或是浩美跟浩一在埋屍時也跑過好幾顆流星。這麼頻繁的出現是有什麼用意嗎?
4, 滋子上節目那段演的不夠清楚,個人的理解是,滋子發現嫌犯浩一是個極其自信的人之後,故意在節目上說這個兇嫌只是在模仿別人小說的內容來犯案(這大概也是作品名稱的由來),目的就是要激他。
自尊心極高,認為自己的犯案手法是空前、獨創的,浩一不是否認自己是嫌犯,而是否認自己並不是模仿這件事,最後還引彈自爆(完全看不出他把炸彈藏在哪?)。
這段對我來說實在是超展開呀!從滋子推測浩一是兇手,到上節目激他,到他自爆,完全沒有細節描寫。
5, 最後的小孩也讓人一頭霧水,或許小說裡有較完整的描述。
電影要表達什麼?
角色塑造
浩一喜歡把別人玩弄於股掌之間,認為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,綁架鞠子後還跑去觀察她家人的作息,要義男大費周章的跑到飯店接電話,嘲笑他喝酒卻不知道酒的品牌,諷刺他只關心孫女的安危而不管斷手的主人。
認為自己很聰明,能做出「完美犯罪」,連要讓誰發現屍體、讓誰當嫌疑犯,在殺害受害者後還故意若無其事的跑去與受害者家屬(義男、由美子)攀談,模仿死者筆跡(明美)寄信給家屬,上節目訪談侃侃而談另有真兇。透過嘲笑別人(像是那些被她囚禁女孩的求生欲望)來獲得自己高人一等的感受。
和明自小被霸凌而沒有什麼朋友,拯救他的浩美自此被他視為最為重要的朋友,即使浩美借錢不還也還是持續借他,知道浩美可能是殺人犯還是認為對方是他的好友,知道浩美設局還是前往。日本還蠻常見到這種個性的人,算是嚴重霸凌問題(與尋求夥伴認同)的衍生現象。
浩美是那種本性不壞,但情緒易失控,小時後還能有正義感,在母親價值觀的影響下,對女人抱持著輕視的心態(明美幫他BJ時還嘲笑對方打算一輩子這樣嗎?或是伸手觸摸由美子衣領)。
呈現社會現象
1, 浩一打電話到節目中,要田川義一露個臉,就會有女孩黏上來。這邊是在說日本會有那種崇拜名人的心態,即使是嫌疑犯,只要知名度夠就會有追隨者,這在台灣也有類似的現象,之前「臺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」時就有人成立殺人兇手的粉絲團。
浩一在殺害女孩時也有說:我殺了妳們後,妳們就會被社會關注到,瞬間聲名大噪。反應有些想受到關注的人選擇了比較病態的做法。
從新聞中也能發現,這幾年三不五時中國、台灣也有蠻多人為了走紅而做出怪事的人。
2, 親感疏離的親子關係,尤其在重男輕女的社會,女孩很容易被父母忽視,浩一模仿明美筆跡寫信時說:他們是那種「只要知道女兒活著就好的父母」。
3, 喜歡說人是非,檢討受害者,透過浩美的母親說出:「女性方面可能也有一些問題,不正經的女人才會被殺」,這其實也影響了浩美對待女性的態度。
她在批評受害者女性愛慕虛榮(鞠子背著名牌包),下一幕看到女性服飾廣告時馬上說「啊,我好想要這個喔」。
4, 媒體產業的嗜血,主編對剛喪夫滋子說:過陣子要不要把你這事件寫下來?他人的不幸彷彿蜂蜜,本人來寫一定會大賣。
5, 亞洲以家族為單位,浩一對著由美子說:日本人抱持著家族單位的信仰,所以去世的哥哥無法負擔的責任,要交給妹妹去擔,然後說你們整個家都有問題。
這讓我想到最近的「美國賭城槍擊案」發生後,兇嫌胞弟有出來受訪,我看到候有點訝異,因為在台灣,加害者的家屬往往是人人喊打,都是不小心被媒體堵到時才得被迫面對鏡頭說話,而且一定都是戴著帽子、口罩、墨鏡外出,的確亞洲比較會以整個家族為審判單位。
作品風格
.浩一:人之所以存在是為了克服意外、戰爭、疾病、犯罪
.浩一:要把一棵樹藏起來,最好的地方就是放到森林裡(推理名句,柯南、金田一都有引用過)
.嫌犯:就算是戰爭,你殺的人也是有老婆小孩的
.義男:每個人,都盡自己所能的努力著,努力的活著。人都想更幸福、更有錢、被愛,誰都有慾望,但卻壓抑慾望,不影響他人,盡自己本分,一般人這樣就會快樂。
你玩弄這些單純的人會快樂嗎?你完全照你意思去操縱他們。(省略)如果你要做讓人懷念的英雄,就得去感動這些普通人,但是你做不到,我知道為什麼,因為沒有人教過你,你不懂如何愛人,善待別人,你是個可悲的人,今後,你只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空虛而已。
.真一:不結束的話,要怎麼開始。
日本文學或影視作品都有幾個特色:
(a) 尋找生命與生活中種種行為的意義
(b) 喜歡追根究柢,像是探討罪犯為什麼會做出這些行為來,進而思考要怎麼去防治類似的事情發生(像是家庭教育與環境)。
(c) 道理是透過角色之口說出來,而非演出劇情讓觀眾自己去感受,而且通常是藉由年長者、局外人來對犯錯者/沉溺者點說教,不喜歡的人就會認為日本電影說教意味很濃厚。
(d) 探討救贖,像是如何走出傷痛。只是這部分通常提的不是「真實的經歷或經驗分享」,而是「一句看似很有道理的台詞」。
(e) 極高道德要求,尤其是在不要為這個社會帶來任何困擾、麻煩這點思想上。
情感面
劇中有兩個人都做了模仿筆跡寄信的動作,義男是為了安慰精神狀態已經不太好的女兒,浩一則是單純幫浩美脫罪,是基於他喜歡玩弄他人的心態。
犯罪直播
回頭看這部作品,發現它蠻早就描述了犯罪直播這件事,現在直播軟體盛行,這現象已經普及化了。
原著作品
- 類型:小說
- 名稱:模倣犯(台:模仿犯)
- 作者:宮部 みゆき(台:宮部美幸)
- 出版日期:2001年
觀賞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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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得速記